安全生產是事關職工生命、企業生存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為推動全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開展,始終保持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現曝光黃巖區2025年第三批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希望全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對照檢查,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1.臺州市黃巖振翼塑料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行政處罰案
2025年5月6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市黃巖振翼塑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的規定,2025年5月23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市黃巖振翼塑料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2.臺州市嘉佑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場所未設有標志明顯的出口行政處罰案
2025年3月31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市嘉佑機械設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生產車間無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的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2025年4月21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市嘉佑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劉某某作出處罰款人民幣2千元整的行政處罰。
3.臺州市黃巖博諾模具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場所未設有標志明顯的出口等行政處罰案
2025年4月2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市黃巖博諾模具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生產車間無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的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2025年4月21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市黃巖博諾模具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汪某某作出處罰款人民幣2千元整的行政處罰。
4.臺州鼎茂塑模有限公司封堵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行政處罰案
2025年3月10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鼎茂塑模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封堵生產經營場所疏散通道的違法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2025年4月15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鼎茂塑模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項某某作出處罰款人民幣3千元整的行政處罰。
5.臺州市黃巖海剛塑料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如實記錄行政處罰案
2025年5月1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市黃巖海剛塑料廠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廠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五項的規定,2025年5月23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市黃巖海剛塑料廠作出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6.臺州市博聞家居有限公司違規動火作業行政處罰案
2025年2月20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對臺州市博聞家居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公司員工羅某某在2月17日噴漆車間動火作業,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未履行內部審簽手續。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2025年3月13日,臺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臺州市博聞家居有限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黃巖區應急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