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門釋疑:只是為打擊“買分賣分”現象而增設的審核功能
5月6日上午,有媒體報道公安部施行新規,允許“一本駕照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此消息一出,就馬上被網友們紛紛轉載至各大論壇和微博上,并引發了不少爭議。隨后,公安部交管局通過權威媒體向公眾釋疑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一時之間輿論嘩然,網友、司機、出租車行業、汽車租賃業等又一次聚焦“新規”,《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又一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接受公眾的質疑與“審判”。
借用他人駕照銷分要被審核
一項規定為什么會被“誤讀”?正式的“解讀”又是如何?在交通違法管理系統升級以后,交警部門在日后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過程中,有何手段打擊“買賣分”行為?對于家里有多輛私家車,又或者一輛車經常有多位駕駛人的情況,在處理違法上如何鑒定?又或如親戚、朋友駕照幫忙“銷分”的行為,又是如何審核?
5月8日,記者帶著公眾的質疑聲采訪了黃巖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的相關負責人許劍華。“其實也沒什么變化,就是交通違法管理系統升級后在違法處理業務中,增加了重點人員監控和嫌疑業務審核功能,媒體誤讀應該源于這一功能。”許劍華告訴記者,“同一駕照可為三輛車銷分”的報道不可信,個別媒體的誤讀與正在進行升級的公安交通管理綜合運用平臺軟件有關。
據了解,交通違法管理系統升級以后,將增加審核制度。即對一本駕照為3輛以上機動車銷分的情況增設了審核制度,當一本駕照一年內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車輛銷分時,銷分系統就會彈出警示,要求工作人員對其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情況進行審核。在確定屬于正常處理情況后,工作人員才會繼續辦理相關業務,主要就是為了有效打擊“買賣分”的行為。如果審核發現存在“黃牛”行為,交管部門就將該駕照納入“黑名單”。
“接下來,我們還將會加強對一本駕照為多輛車銷分的審核把關。目前,借駕照銷分的情況,還不可能一刀切,確實也難根治。”許劍華坦言,在日常交通違法處理工作中,也經常會遇到一本駕照為幾輛汽車銷分的情況。主要是因為路面上的交通信號燈監控設備還不能拍攝下車內的駕駛人,只能拍攝到車輛行駛的軌跡,駕駛人的責任認定難度比較大。針對現實中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他表示,還需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為的工作機制,以及進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路面監控系統已逐步更新
“現在路口單實線區域強行變道也會被拍了?”在黃巖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的交通違法辦理窗口前,一位中年男子趕來詢問工作人員。“都怪前車開得太慢,我在后面等得太心急。”該男子一邊嘴上咕噥著責怪前車開得太慢,一邊拿起手機拔通電話,“這下要扣6分啊……算了算了,還是我的先扣著吧!”說著,就掛了電話。男子告訴記者,自己性子比較急,有時紅綠燈口等不及,就變道行駛了。令他納悶的是,只是以前從來沒被拍到過,現在卻接連兩次被拍到在路口單實線區域強行變道。
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從2月底開始,交警部門對城區范圍內的路面監控抓拍系統都逐步進行了更新,目前對單實線區域強行變道的違規行為也都進行了實時抓拍。如果被抓拍到,除了扣3分,還要繳納罰款外,記分太多的駕駛員還要接受“回爐學習”。
不少前來處理違章行為的車主紛紛抱怨,開車越來越不易,“交規”太嚴厲,部分違章行為的記分分值過高。記者查閱《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五條看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當記者問及他們會不會借親友的駕駛證銷分時,大部分車主都表示,不會。“除非在萬不得已地情況下,才會考慮借用他人駕駛證銷分。畢竟是規章制度,還是要遵守的,交通安全可不是兒戲。”一位車主如是說。
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駕駛員行車時要遵守交通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在處理違法行為時,一本駕駛證最多只能扣分到24分。記滿24分不但要參加理論考試,還要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消除積分后才能繼續處理其他的違章,而在記滿12分的時候,則需要參加理論考試。A類、B類的駕駛證記滿12分后,不但要參加理論考試,駕駛證類型還得降低一級。實習駕駛員計滿6分,實習期延長一年;計滿12分,將會被吊銷駕駛證,重新參加理論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車輛出借更需謹慎
盡管公安部交管局通過權威媒體向公眾釋疑“一本駕照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系個別媒體誤讀,但是不少市民仍然表示擔憂,主要涉及代駕車輛業務、老百姓向朋友借車或找車行租車、單位車隊的司機一年會駕駛不同車輛等一些現實問題。
首當其沖,對此最為關注的就是汽車租賃行業。“我們租車行業怎么辦呀?租賃行的車子每年不知出租給多少人開過。按每人一個違章算的話,一年下來也最少三四十個違章,這可該怎么去處理好?會不會因為車子違章處理不了,汽車審驗就通不過呀?”小東門路上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林先生向記者吐起了苦水。他覺得,如此一來的話,出租車和汽車租賃行業,就會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如果年審不了,那很多車都無法上路,這個損失就大了。
“分、分、分,司機的命根。”在某企業開車的方先生打趣道。他告訴記者,從駕駛的本身來說,一個人開多輛車也是客觀存在的,比如單位公車較多,而司機又相對較少。按以往自己處理公司車輛的違章情況來看的話,還真是有點懸乎。“車輛違章不可能會控制得如此精準,稍不注意就可能翹底。”
對此,交警部門提醒車主,要少借車給他人,或者不要借給多人,否則最后處理違章的時候不好辦。此外,借車之后要及時查詢違章記錄,若有違章可讓當時的駕駛人去處理。同時,交警部門還將從科技手段方面識別,通過辨認、比對、審核證據圖片、圖像;以及基礎信息采集,核對車輛以及駕駛人的情況;再是通過技巧性的對話,對當事人的詢問、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以確認個人違規情況是否屬實。對于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將固定好證據,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不會對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進行處罰。